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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始征集意见 期限拟不低于两年
相关专题: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1-09-22
新车导购: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开始对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集意见,并将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这是继汽车三包规定在2004年难产后,再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开始对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集意见,并将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这是继汽车“三包”规定在2004年难产后,再一次进入公众视线。

我国已成汽车消费大国 但法规依然落后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国,尽管如此,我国的汽车消费保障措施等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消费者购车遇到质量问题,仍然只能依托厂商的保修,却无法享受退换货等三包政策。而这是如此,也导致了我国的汽车质量投诉逐年上升。

根据中消协负责人的介绍,我国2010年受理汽车投诉高达20405件,同比增长达51.1%,再创历史新高,而其中涉及质量方面的投诉达到了5成之多。

新规定将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

汽车三包规定将主要明确家用汽车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对于车辆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

根据质检总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汽车厂商除按目前模式进行新车PDI及交车检验等内容外,消费者购车自发票开具日起计算,将享有不低于2年或40000公里(以先到为准)的三包期,三包期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损耗件及其他零部件质量担保期。

同时,在消费者购车30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等,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三包期内出现重大故障,修理两次仍无法解决的,消费者仍然可以选择退货。

该规定将于10月下旬召开听证会,若能够通过并实施,相信会有效促进我国汽车消费与国际接轨。

■ 提醒: 听证会报名截至10月15日

质检总局提醒,有意参加立法听证会的公民和单位,在今年10月15日前将单位名称或者姓名、职业、职务、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质检总局。届时,质检总局将从报名名单中确定参会人员,并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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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汽车 三包 意见 征集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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