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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合同争议及质量问题仍是汽车投诉重灾区
相关专题:资讯频道 发布时间:2012-03-30
新车导购: 购买的新车在行驶10天后就出现电瓶报警,如此新车的质量让消费者深表怀疑。日前,记者从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以下简称 汽车

购买的新车在行驶10天后就出现电瓶报警,如此新车的质量让消费者深表怀疑。日前,记者从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以下简称 “汽车专业办”)了解到,2012年第一季度上海市消保委共受理汽车类投诉579件,同比上涨30.7%。其中,汽车质量问题仍是投诉重点,新车问题频频出现。

据汽车专业办介绍,第一季度汽车质量问题投诉174件,主要涉及车身及电气、发动机、变速箱。此外关于汽车轮胎的投诉反映多集中在鼓包、爆胎、非正常磨损等,多数消费者对厂家的鉴定持怀疑态度,一旦厂家确定为人为损坏,消费者往往投诉要求重新鉴定。

汽车行业一方面销售不畅,一方面质量问题层出不穷,汽车专业办负责人何永华表示,相比其他消费品,汽车具有太多的特殊性,因为受其使用环境、条件的影响,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都会发生。他强调说,在磨合期内的新车频频发生问题,令消费者担忧,如消费者赵先生就反映其所购买的新车在行驶10天后就出现电瓶报警,更换电瓶后该情况就不再出现,令消费者对新车质量深表怀疑。

记者了解到,4S店服务人员技术水平、业务素质等问题,成为第一季度171件维修方面投诉的重点。大部分服务投诉都是因为消费者对4S店员工处理车辆故障的技术水平以及沟通解释不满所引起的,此外一部分消费者认为4S店员工在销售或是维修过程对其存在欺诈行为。

对此,何永华介绍说,个别车企的售后服务单位,有意在“拖、推、踢”的过程中,迫使用户接受正常渠道以外的解决方式。如消费者王女士的车子出现问题后,拨打该品牌400电话却一直拨不通,后经4S店对车辆故障多次维修,但始终无法给出问题原因和解决方案。其承诺的配件到货时间无法达成,厂家客服和4S店相互推脱。

此外,销售合同争议与争议问题共有202件,为第一季度汽车消费纠纷的主要问题。记者了解到,汽车销售时往往夸大产品性能,过度承诺售后服务。如消费者陈先生反映,购买车子时销售人员往往以最低的价格、最高的配置或夸大某一性能来吸引消费者,购车后才发现其原有的承诺无法兑现。另有消费者反映,销售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约定收费项目繁多,也一直让消费者心存疑惑。

从消费者投诉要求来看,“要求赔偿”的投诉比例超过“要求维修”的诉求,从而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第一大诉求。何永华认为,消费者诉求的主要目的是要求厂商(或4S店)赔偿因车辆故障或服务而导致的损失,如赔偿往返4S店的交通费、误工费甚至精神损失费等,但目前并无针对这一内容的明确法规,直接导致了双方从是否赔偿到赔偿额度都存在巨大争议,也最终导致了此类投诉的急剧上升。

据悉,为促进上海市汽车行业企业依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汽车专业办从今年3月开始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市汽车行业“生产、销售、维修、保修、服务”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通过开展问卷、网络等形式调查,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意见,营造和谐安全的汽车消费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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