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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急需出台强制性标准 加强汽车回收利用
相关专题:新闻专题 发布时间:2012-07-03
新车导购:导读]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在本次论坛上指出,国家急需要出台强制性标准和有效措施,加强汽车回收利用,大力发

导读]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在本次论坛上指出,国家急需要出台强制性标准和有效措施,加强汽车回收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在经历了国内汽车市场的高速增长期后,今后报废的汽车将会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长而不断攀升。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6月29日在京召开的“2012中国汽车回收利用国际论坛”上了解到,目前国内汽车保有量已超过一亿辆,千人汽车保有量超过70辆。预计到2020年,我国每年报废的汽车将达到1400万辆,由此带来的环境资源问题日益严峻,并将严重制约中国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在本次论坛上指出,国家急需要出台强制性标准和有效措施,加强汽车回收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本次论坛上获悉,尽管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汽车市场并进入汽车社会,但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任何一部关于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完整规范,这也使得国内汽车在日益增多的报废汽车面前面临挑战。

据悉,目前我国在报废汽车方面面临的问题包括报废汽车自身带来的社会及环境问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中的技术处理问题。另外,国内在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方面存在多种问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在汽车报废后,如果不能及时的拆解和回收,汽车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在报废汽车在回收拆解、材料分离和再利用等环节,由于缺少相关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也使得报废汽车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并给社会、环境和个人都造成了相应的危害。

更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报废汽车本身带来的危害外,与欧美日等汽车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在汽车回收利用方面还有着明显的差距。高东升表示,在这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出台强制性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标准、规范。同时他也透露,今后国家有关部门也将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汽车回收利用。这五项措施包括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制定,明确规定汽车产品所含有毒有害物质标准,力争做到无毒无害;制定强制性的汽车回收利用法规;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推动报废汽车回收后分类高效利用;支持和废旧汽车回收利用相关的技术和装备的开发。



本文章来自于:腾讯汽车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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